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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要死的》读后感

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对生死无比执着。

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够永远在一起呢?

为什么会变得越来越老,然后死去?

既然终将失去,那为什么要来?

原来很小的我就有哲学家(神经病)的潜质啊.......咳咳....赞一个

20多岁的一场商务宴请上,觥筹交错之余,那些官员一直在吹捧着自己孩子留学的学校有多么牛叉叉。我突然犯病了,一拍桌子:“人生不就是消磨时间嘛,好的坏的有差别么……?”

满堂皆惊,让别人着实下不了台。同时,在小盆友的小圈子里,我被莫名其妙的点赞了。

过了这么多年,有送别最亲爱的父亲,哭的肝肠寸断;有跟合伙人一分钟都呆不下去,直接把钱跟人都扔给她,自己拍屁股走人;有赚到钱的喜悦,也有没有存在感的抑郁;有一掷千金的豪迈,也有一分钱逼死英雄汉的窘迫。

我总是这样浮浮沉沉的。老公说,我是需要自虐才感受到活着的一类人,换句话说:你就是个神经病。。。

不知道为什么滚叔会推荐这本书我。我其实挺没文化的,特别看见他跟雄大的文章里,每每都不经意间会有名人的名字啊……著名国外游览区的名称啊......名著的全名啊……这让我挺自惭形秽。我永远记不住长一点的人名、著名品牌....也就没法像其他设计师那样有逼格的随口说出来一大串,这是我的缺陷,无法弥补。

我的长处是我会记得你的脸、你的笑容、你留给我的感觉,很多年都不会忘记。客户也是这么记的。

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觉得福斯卡是一个有肉体的神。他是神的视角,我觉得我很羡慕。我记得我的理想一直就是永生。

再看下去,觉得有一种非常矛盾的感觉揪住了我的心。他因为爱情、真情被激发,然后再眼睁睁一次次看着最爱的人老去死去……当时我暗簇簇的想:啊呀太爽了!可以谈这么多次恋爱,还那么矫情说永生是天罚干嘛?罚我罚我......

然而,越看下去,替入感越深。600多年,而且还将继续下去,即使我这种喜欢找虐的人,也感觉吃不消了。那是怎样一种悲怆啊……

他没有人的需求层次了: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统统不是他要的,他什么也不要。没有希望,没有失望。拥有不死之身,却早已经死去。
生命的魅力,原来是在于有时间的限定。如果不会失去,世界将变得索然无味,人们也不会再珍惜什么了吧。还有我内心中那么多的求认可,不自信,那么多高尚的、猥琐的想法,其实与永恒的时间比,都是笑话,堪比蝼蚁与尘埃。

让我可劲的在有限的生命里折腾吧,如果永恒只是什么都感受不到、什么都不再有兴致去感受,那我,做一个普通人,有血有肉,真的挺好的,这个过程是那么的迷人。我可以对着佛祖说:册那!你没我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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