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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全事故案例反思总结

我是杨洞供电所一名一线职工,从事电力维护和抄表工作。按供电所规定的抄表周期,按时回抄片区各用电户电表底度,及时缴销票证,向供电所领取电费结算清单及电费发票,然后到片区蹲点收取电费。另外还负责本所辖区内用户信访、上访的协调工作,从来信来访中了解群众的疾苦,认真恰当地解决群众提出的各种实际问题,真诚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搞好自己的本质工作。

9月30日,我所通过集中开展事故反思日活动的学习,学习了五起人生伤亡事故案例,故此次安全活动使我深刻体会到现在农电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认识到现在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对电网造成了很大的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工作也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首先是电网安全意识不强、管理制度执行上不够严格,再就是人员素质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专业人员技术素质和业务技能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电力的实际需要,一线技术骨干不足,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尤其是一线人员的培训,现在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一线职工任务重,没有时间参加学习科学知识,二是电力企业在一线技术人员培养上的投入小,甚至于根本没有,造成了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不能跟上电力设备技术更新的发展需求。

今年以来基建和农电人身事故多有发生,这再次验证了第一线职工技术素质和技能素质存在的差距和各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真切体现。本人岗位所涉及的管理工作中,首先显现的不足之处就是在抄表、用电检查时,一线人员的安全工器具配备不够完善,还有人员不够充分,一般性抄表工作只能是一人操作,这就奠定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本人对当前供电所的管理是这样认为的,首先要引起领导层的重视和一线职工本人的思想高度重视,再次就是完成各个环节的协调,首先在安全工器具装备的投入上要有充足的资金铺垫,良好的工器具装备是安全的一个有力的保障,定期的试验机制要健全,工器具损坏后的更新要跟的上,再就是一线人员的劳动保障问题,一线人员是事故的第一触摸者,事故总是发生在一线人员身上,通过这次学习和本所人员的定性上看,农电工的后续保障存在严重的缺陷,首先是收入低、无劳动保障金,如果一旦发生了事故,其人身伤害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作为一名普通的农电工,每个月除了抄电表,追收电费和维护自己责任片区的线路外,有充足的时间学习和领会上级领导的精神,因为只有不断地持之以恒的学习,才不会被南方电网淘汰,对得起我赖以生存的咸丰电力公司。让自己成为素质好、水平高、义务棒的南方电网主人翁,就要做到“严、勤、细、实”四点,下面我用粗略的见解谈谈。

第一点“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能敷衍和马虎,特别是我们从事的电力行业,不严格要求自己,危险随时都会出现,《安全工作规程》是用无数血的教训写出来的,只有认真地把书面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正所为理论联系实际,一切安全事故都能避免,另外领导也要对下属严格要求,不能听之任之,更不能护短。

第二点“勤”,古人修身治人的方法离不了勤劳,胸怀宽广的人,哪怕是奸雄,也离不开勤字。我们杨洞供电所的全体员工收入甚少,不能与正式职工相比,但为了家庭幸福,就用一个“勤”字对待人生,农村的同事工作之余回家搞农业,而没有土地的就找一些其他的活干,如为别人安装室内用电之类,用汗水换取报酬,争取更多的额外收入来补贴家用,让自己的家人高高兴兴的生活每一天。第三点“细”,主要是细心和细致,作为农电工,我们应细心地分析事故原因和细致地解决各种问题,努力地工作和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在工作上尽量地做到循规蹈矩。

第四点“实”,我觉得对人要实在,不虚伪,对待工作,要实事求是,不讲假话,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包括领导干部,能办的事就办,不能办的就要说明原因,这才是君王风度。

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建议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在实际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更新上形成长久性的有效管理,老化、损坏及时得到更新,让使用者能够完全无后顾之忧,用得放心。还有就是体制改革的深化,让在一线工作的职工能够在一个无后顾之忧,无意识危险的企业工作,建立健全用人机制和劳动保护机制,在学习上加大投入,不仅仅是金钱的投入,更要是学习技术含量的投入,让一线职工真正学到知识,真正提高自己的技术素质和技能水平,为电力事业更好的服务。

【篇二】安全事故案例反思总结

20***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己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齐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明白“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务必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能够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超多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到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因此,“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务必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构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但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潜力、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因此,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同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同,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状况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理解,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篇三】安全事故案例反思总结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淹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1996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但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篇四】安全事故案例反思总结

近期,接连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楚雄市供电有限职责公司“6”人身触电事故,昭通供电局“64”恶性误操作事故,楚雄州电力工业公司“69”人身触电事故,曲靖供电局110KV富源变电站“64”人身触电事故。针对这几起事故,各级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对事故通报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曲靖供电局要求在全局员工中开展了“把好安全关,守住生命线”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活动。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十分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公司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十分完善,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凭自我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麻痹”则是进一步违章,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我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我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职责”就表此刻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职责,监督上的不负职责,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职责,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职责”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十分不负职责的行为,是对自我,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职责,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职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职责,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必须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职责”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职责之心,常行职责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职责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篇五】安全事故案例反思总结

20__年,曾在闽东某电站看到:一工作负责人准备对6.3KV母线进行检查、清扫,他把自我已签了名的工作票送到运行值班员手中后,就去准备工具,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运行人员已经做好了安全措施,就自行打开6.3KV母线廊道网门,从口袋里拿出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验电笔还没碰到母线就连人一齐被打-倒,幸运的是他人并没受伤、设备未受损。从这起未遂事故来看,现场管理及当事人行为严重违反《安规》的行为先不说,就他用220V验电笔进行验电说明他至少明白“我要安全”,但“不会安全”,怎能用220V验电笔去对6.3KV电压等级的母线进行验电呢

在电力生产中,从业者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并非易事,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然而,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还必须实现“我想安全”、“我会安全”,这样才能从事故源头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从而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电力生产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一般而言,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分为:“天灾”、“人祸”和设备质量问题三大类。“天灾”如雷电、暴风雨、地震等外力破坏,这些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是突发性的。“人祸”就是由人员违法、违规、违章等原因造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3种:(1)明知故犯,明知不贴合规章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有侥幸心理的习惯性违章;(2)对法规制度似懂非懂,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中又恰好在其二中发生了问题;对法规制度不懂装懂,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设备质量问题是由于制造、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所导致,有其隐蔽性。

能够肯定地说,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工作人员的主观愿望。但从很多的事故分析来看,由“人祸”所造成的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据不完全统计所占比例高到达80%以上,从业人员既是事故的制造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所以,“我要安全”、“我想安全”也就仅仅是个良好的主观愿望,要真正取得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效果,就必须做到“我会安全”。

勿庸置疑,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血的教训,构成了一套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制度。可是电力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事生产的人又是这个过程是否安全的决定因素。而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接收本事、工作态度、经验积累等差异,要把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的规章规定变为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职工的自觉行动,解决好“我会安全”的问题,是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者与生产者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笔者认为:

(1)要为我而学,掌握充分的安全知识和应会的安全技能。安全既是电力生产本身的需要,更是从事生产的职工生存的需要。《安规》等规章制度是电力生产实践的,它既反映了电力生产安全的客观规律,又是对从事生产的人的法定要求和行为规范,确切地说,是生产者生命的“护身符”。所以,每一个从事电力生产的人员,都应明白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既是企业的需要,更是自我的需要。

(2)要因人施教,建立健康的安全心智模式。近几年来,虽然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不一样程度的提高,但水平仍是参差不齐,不一样职工的文化水平、生产技能和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也不一样,要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引导,鼓励职工学习,使每位生产者从思维方式与思维习惯上,能辩证地分析和处理安全与其他各种情景的关系,能较好进行自我心理调节,从而有稳定的安全思维惯性和自觉规范的安全工作行为,做到事事会安全。

要及时纠偏,建立良好的安全保证环境。电力生产存在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正视问题和善于做到“见于未荫,禁于未发”。发生了事故要查找原因,不要“摔了跤总怪路不平”。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我的教训来理解,把小问题当着大问题来解决;把带有倾向性和危害性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漫长的过程,而“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更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愿我们在“安全”这个永恒主旋律下,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使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家庭美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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