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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总支:

现就2018年7月份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出7项重点工作任务,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七一”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全市“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意见书》(河学组发〔2018〕2号文件)要求,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民生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等为重点,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本月围绕“铭记立德树人职责争当优秀共产党员”这一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讲一次专题党课,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融入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继续坚持从“民主议事”“实践锻炼”中选择适当项目作为自选动作,把主题党日活动开到到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开到教学工作一线、田间地头、群众家中,丰富活动形式,强化实践锻炼,增强活动实效,使支部主题党日既是党性教育日,又是服务群众的工作日。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调研指导、走访慰问等,坚持参加所在支部、分管部门或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党组织生活。

2.谋划开展“担当有为、狠抓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7-8月份,全市教育系统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落实年”活动有关精神,以“担当有为、狠抓落实”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会前,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开展一对一交心谈心、征求意见,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内容的基础上,全面查找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虚、推、慢、粗”等问题。相关准备工作到位后,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再召开。会上,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通报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党员要向党支部报告个人问题整改情况,党支部要组织党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会后,要建立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查摆问题、整改项目和落实结果“三张清单”,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局党组、各学校党委(总支)要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统筹组织督导力量,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

3.扎实开展宣讲讲习活动。领导干部赴各自党建联系点或年级备课组带头开展宣讲,以多种形式、常态化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并进行互动交流,带头谈体会、谈认识,让广大师生听得懂、用得上。今年5月份受表彰的教育系统优秀讲习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讲习,将党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做好示范带动作用。各“新时代湖北讲习所(襄阳)”所在学校,要主动邀请联系点领导和优秀讲习人员,深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一线,创新方式宣讲,并做好记载和归档。各学校讲习情况将作为2018年度党建考核的内容。

4.有序开展“技能大比武”系列活动。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开展“技能大比武”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技能大比武”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市教研室党支部和第八小学党支部于7月25日前,将相关活动实施方案交局党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活动,并及时推荐先进个人、上报有关信息。

5.认真做好2018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各学校(单位)要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按照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即将印发的《全市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市教育局党组《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关于开展“五强”示范基层党组织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有关党建考评办法,认真学习领会,推动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积极做好建党97周年“七一”表彰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七一”期间,全市教育系统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学校(单位)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建党97周年“七一”表彰工作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7.做实发展党员有关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近期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环节和步骤,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发展党员的程序规范性、资料完整性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持续性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研究,逐项解决,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二是及时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2018年上半年预备党员审批后,各学校务必及时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要庄重、简朴。入党宣誓仪式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原则上集中组织,并指定一名党组织班子成员现场指导。今年上半年有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单位,务必在“七一”期间完成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工作,并将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方案、图片、情况汇报等相关资料于7月6日之前报人事科;三是加强新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及时将新发展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党小组,纳入正常管理,组织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此外,要及时整理完善新发展党员有关档案,在每一个工作环节完成后一个月内,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新发展党员入党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各学校(单位)要围绕落实以上重点任务,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并择优报送相关信息。本月重点报送:①优秀基层党组织“每周一星”信息;②6月29日前报送6月份基层党组织讲习进度表;③建党97周年“七一”表彰申报推荐资料;④预备党员入党宣誓方案、图片、情况汇报等相关资料。

 

                      

 

                       局“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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