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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新时代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干部要有责任担当,有追求、想作为。《意见》对新时代下干部的成长和单位的选拔用人具有“三重”意义。
    第一,《意见》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活力。一直以来,公务员行业被社会各界冠以“铁饭碗”的美称,多少人就是为“朝九晚五”、“永不失业”慕名而来,错误的认为进入公务员行列就可以永不失业,即便是“敲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每天只要按时上下班,即使“人在曹营心在汉”也不会被免职。“多干少干”、“干与不干”同样享受相同的待遇。当下,虽然“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干部工作现象已大大的减少,但不排除碌碌无为,得过且过的人群存在。《意见》的出台,对工作上不作为,为政不为民的怠政、懒政、庸政行为,明确实行追究问责,为思想涣散、工作懒散、不思进取的部分干部敲响警钟,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活力,鞭笞干部队伍永远前行,永葆生机活力。
    第二,《意见》为干部成长提供广阔的舞台。公务员行业存在 想提意见的人“多说多错”,想做事的人“多干多错”的怪圈,导致一些干部想干事、多干事,却因为事情没干好、工作犯错误而受到批评甚至是追责。反而一些保守、被动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可以相安无事。《意见》对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给敢担当、肯担当,想作为,有作为的干部提供了机遇,破解干部升迁“天花板”。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打破了公务员行业的“怪圈”,允许干部在工作上犯错,只要不是原则性的,伤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都应该给予干部纠正错误的机会,给予干部不断成长、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的机会。
   第三,《意见》为机关单位明确用人导向。《意见》提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不同的干部工作表现要进行针对性激励与问责机制。为机关单位任用选拔干部指明了道路,对工作积极主动、想为群众办事、有能力胜任的同志给予任用选拔,打破“权小责大”的现象,将有能力的干部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同时,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追责免职,做到干部的提拔升迁与追究问责做到有章可循。《意见》对干部的培养体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为机关单位的选拔用人和培养干部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意见》对新时代的干部队伍提出了新要求,为干部队伍明确了新的责任与担当,鼓舞干部要有新思想、新作为,通过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广大干部队伍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政观,以新时代新要求,敢担当要作为,时刻保持锐意进取的思想,团结各族人民,以强大的凝聚力和顽强的战斗力不断实现民族复兴和国家的强势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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