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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通知
教团工委〔2017〕1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团工委,直属学校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以青春阳光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市教育局团工委决定在2017暑期继续开展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听党话 跟党走 青春喜迎十九大”。
  二、活动时间
  2017年7月—8月。
  三、活动原则
  各地、各校团组织开展实践活动要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就近就便。活动开展要立足于学生所在城市社区和乡村,便于学生广泛参与。
  2.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学生可以个人或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活动,学校或团组织也可统一组织并集中开展一些重点活动。
  3.力所能及。活动的设计和安排要以契合学生实际、学生乐于参与为前提。
  4.保障安全。要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教育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
  1、四、活动内容
  1.“青春助跑 服务改革”专项活动。结合《关于在全市开展“青春助跑 服务改革”活动的通知》(x团字〔2017〕x号)文件要求,组织社会实践团队开展“最多跑一次”青春助力活动, 协助基层群众及有关单位高效便捷地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组织成立调查队,以对“最多跑一次”的认知、对行政审批事务办理的感受及意见建议等为调研内容,开展社会调查,形成内容详实、客观准确的调研报告,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各级团组织定期收集和梳理问题反馈、意见建议,开学后统一报送《具体案例征集表》和《案例征集汇总表》至xx。
  2.“助力美丽xx建设”实践服务活动。广泛动员中小学生在暑期认真做好“河小二”,为剿灭劣V类水注入青春力量。落实《关于在xx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五水共治  青春同行”主题教育实践的通知》(x教团〔2017〕x号)文件要求,动员少先队积极参加“红领巾助力五水共治”主题活动,团员积极参加“河小二在巡视”志愿服务行动、“我给河流记周记”活动和“五水共治 志愿先行”科学考察活动。活动可以用 DV、摄影、文字等多种形式记载和表述。
  3.“高举团旗跟党走”实践服务活动。暑假期间各校要以建团95周年为契机,组织学生走进第二课堂,通过参观各类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瞻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对中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引导中学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4.“践行我们的价值观”实践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开展敬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社区服务、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盘行动”、废品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等力所能及的节俭节约宣传和环保活动。
  5.“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实践服务活动。引导学生根据《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广泛学习基本道德规范,通过道德实践、道德宣讲、道德评议、道德模范入社区等专题活动,推进形成“守规则、重礼仪、懂感恩、讲诚信、有责任、做好事”的良好道德氛围,积极参与“学雷锋、树新风”“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等,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道德实践中锤炼品质。
    6.“一学一做一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学习省、市委对共青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关于“一学一做”教育实践近期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各级团组织通过举办宣讲会、报告会、培训班、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同时组织学生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组织整顿工作,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于8月底前形成团支部组织整顿情况报告。
  各区、县(市)教育局团工委和直属学校团组织要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开展必要的纪律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确保实践活动的教育性和有效性。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团工委将通过暑期社会实践交流会对直属学校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先进评选和表彰,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8日前上交重点团队申报表,9月16日前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填写好,发送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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