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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煤矿安全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我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安监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我局20**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积极行动深化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矿山企业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为平台,通过整治和攻坚,强化了辖区矿山企业自身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矿山企业安全发展,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我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我区现有在生产矿山企业10家,其中**镇*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镇*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采石场);**镇*家(*****石矿、*****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我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1-9月份,全区矿山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三季度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高温期间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高温期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恶劣气候环境给矿山企业生产带来的严重影响,高温季节是矿山企业事故易发时期,区安监局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高温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是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合理安排劳动作息时间,尽可能避开中午烈日曝晒,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特别要保证从业人员休息时间;

  三是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及时为从业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的物品,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高温季节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开展矿山边坡检测工作。

  针对汛期暴雨天气影响,部分矿山企业台阶、高边坡区域在雨水冲洗后产生裂隙、裂缝,极易造成边坡坍塌事故的隐患,责令矿山企业落实边坡检查制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边坡安全隐患。为掌握全区在生产矿山企业边坡检稳定性数据和完整的科学资料,日前已组织完成了全区在生产矿山企业的边坡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由市、区安监局及矿山专家进行评审。

  (三)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

  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进程,根据《**区20**年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下发了《开展矿山“打非治违”专项督查的通知》**监矿[20**]13号,于7月31日至8月1日组织区国土、公安、环保、乡镇安监站、矿山相关专家对各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我区矿山总体从硬件、软件上都有长足的进步,大部分矿山企业能严格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开采设计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宕面台阶高度、装卸平台宽度等安全参数控制在安全许可范围内;个别企业对照开采设计方案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将在后期的监管工作中着重帮促,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四)开展矿山企业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以“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夯实基础,努力营造“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一是以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发生为主线,在“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期间,实现无死亡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二是确保重点时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确保全年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通过竞赛活动,增强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树立人人遵章守纪,个个反对“三违”的思想,狠抓现场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我区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对矿山企业领导值班制度。

  全过程、全时段落实矿山企业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值班领导到岗在位,着重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迫使企业员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积极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努力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区安监局矿山科将对7月至12月上报备案的矿山企业领导值班表的实时落实情况。

  (六)开展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

  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矿山企业规范、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程导则》和《金属非金属安全标准化露天矿山实施指南》的要求进行。对照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表30条逐条对照,检查;通过查对台帐和交流的方式进行核查。9月12-13日利用两天时间组织3名标准化专家对全区矿山达标企业进行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从专项检查情况来看,我区范围内通过市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评审的企业,目前运行正常,安全标准化的管理正在发生两个转变:

  一是从被动管理向自主管理转变;

  二是从突击运动式的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承诺全部落实,安全责任书一级对一级全部签定。

  2、安全技措经费足额提取,每个矿山企业都能按财企[20**]16号文件2元/吨提取安全技措经费。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员工的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4、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推进,隐患排查、风险控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安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区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在20**年基础上的“零增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监管,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2篇: 煤矿安全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20***年已即将渡过,回首20***,在这一年来的工作中,我们驻矿组有许多心得与体会,工作中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下面总结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出台,我们所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越来越规范,我们的主要工作放在了监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隐患的排查,督促企业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协助企业“标准化建设”的进度上来。为此,不断加大了安全检查力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派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签字验收,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根据不同时段,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有重点的进行专项突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负责人整改。

  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根据局领导的指示,我们协助所在企业为职工建立了个人培训档案,并督促企业定期不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并不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学习“三项制度”、《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企业职工从根本上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从而更加注重自身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提高。另外,督促所在企业,制度上墙,制度入档,并建立起相对比较完善的软件管理系统,逐步走向正规化。

  三、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工作

  由于我们所在企业属于露天开采行业,条件比较简陋。许多设备、设施相对比较陈旧,职工劳保用品相对薄弱。所以,今年我督促企业

  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在硬件设施上更新换代,以适应“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硬件设施方面,在工作面新设置警示标志十余块,并且淘汰一批落后的机械设备,对上山道路进行了翻修。另外,还在厂区内设置了举报箱,以奖金奖励的形式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活动。在劳保方面上,督促企业加大了专项资金投入,淘汰了一批陈旧、落后的劳保用品,为职工配备了专用工作服、防尘口罩、通过国家认证的带有“LA”标志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并且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制度上墙。在应急装备上,配合各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了急救箱、急救担架、钢丝绳、撬棍、急救车等设施。

  四、加强自身能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们在工作中应该更加重视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知识。通过学习,可以加强业务理论,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管工作能力,还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安全监管的执法水平。

  五、存在的不足

  我们在工作中主观能动性不够强,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足,在细节问题上没有足够的耐心等。需要进一步的学习来充实自己。以上是本驻矿组20***年工作、学习方面上体会与心得,今后,我们要更加努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位。

第3篇: 煤矿安全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为了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们从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强化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条件上加强,在监管人员职责、分工上细化,在加大事前监管查处力度上狠下功夫,在强力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上下大力气,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

  一、矿山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非煤矿山企业49家,其中采石场1家,砖厂48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家。采石场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

  二、全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制定监察计划,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为了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矿山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安排部署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花精力。一是制定计划,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20***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安全监察计划表,明确了监察内容、时间、每个矿山企业全年的监察次数、任务和要求。二是改进监察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了四个明确:明确矿山安全监管科室,明确了矿山监管负责人、责任人,明确了乡镇矿山监管联系人,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明确了每个监管人员到矿山检查的内容,将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证件、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机构设立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矿山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提升设备、开采方式、装卸方式等检查内容和任务一一进行了合理分工,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行政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我们把严格矿山安全监察作为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的一种有效载体,以监察促提高,以监察促规范。一是加强复工检查和事前监察。组织监察执法人员深入到矿山企业,对照制定的《矿山安全检查表》及法律法规、规程逐条、逐项进行检查,逐条下达检查结论。检查时,实行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名签收制,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对可不下达整改指令书的,我们在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矿山企业反馈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备案。复工期间,共检查矿山49家,查出隐患500处,下达整改指令书35份,98℅的隐患得到整改。复工前,所有企业都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自查,各镇安办负责人组织进行了初步验收;合格后,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国土、各镇安办等进行检查验收、复查,报市政府、安委会领导批复复工。二是加强过程监察。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且已下达整改指令书的矿山企业,对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进行复查,下达复查意见书35份。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没有整改到位或没有整改的,我们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对事故隐患进行拍照,对主要负责人、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等。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我们主要以教育为主;对无证、无照开采、重大事故隐患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我们及时立案,及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严肃进行查处。

  (三)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遏止矿山安全事故。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严格实行“三铁”,即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绝不手软,毫不留情,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提请政府关闭。4月份组织区安监、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8家证件不齐、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非煤矿山进行了专项治理。

  (四)进一步推进宣传教育行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市安监局要求,结合我市矿山实际,我们采取多媒体教学的方式,组织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到我局学习培训。

  (五)强化主体促达标,夯实基础降事故。为了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减少和控制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突出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努力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在创建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中,我们要求做到三个一律。一是今年所有取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达到市级标准。二是对在建的、已审批待建的矿山企业一律按照安全标准化矿山进行建设。三是对拒不开展安全标准化的矿山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律进行严肃查处。通过创建安全标准化活动,全面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减少和控制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以“诚信守法,强化管理,防范事故,安全发展”为主题,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印制了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49余份,督促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

  (六)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全面查改事故隐患。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市、区的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矿山行业共查出事故隐患535处,整改531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矿山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建全、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不到位,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三违”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少数矿山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生产设备老化,安全防护设施比较缺乏,安全生产条件较差。

  三是新改扩建矿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施工超期,不及时申请竣工验收的现象还存在。

  四是少数企业对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不到位,排查隐患不及时,整改不到位。

  五是砖瓦粘土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已过期,按照国家的要求,对砖瓦粘土行业安全生产不再许可,而国土部门仍然在核发采矿许可证,存在许可不一致的问题。

  三、建议

  (一)转变安全监管模式。应改变安全监管模式,不能将查处工作只停留在死亡事故上,而要加大重伤事故和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只要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我们都必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二)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联动机制。在矿山安全生产执法上,仅靠安全监管部门力量不够,只有真正建立由公安、工商、国土资源、质监、供电、监察、工会等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才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才能取得实效。

  (三)借鉴危险化学品安全“三同时”审查、评审的做法,在基层安监系统技术力量符合要求、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能否将非煤矿山、机械加工、水电等行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审查、评审等事项委托基层安监部门负责。

第4篇: 煤矿安全环保工作总结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盛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

  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

  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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